2020年10月28日,公司公管系伍海泉教授在《教育研究》发表《大学公权力:概念、溯源与治理——基于国家监察治理的视角》一文。
摘要:大学公权力是基于公权视角对大学场域各类权力的审视。在不同学科的语境下,大学存在不同的权力谱系与权力来源。大学场域的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和国际公权力。大学公权力是国家公权力的让渡与赋权,是大学作为公共组织行使的、能影响师生与社会公众权利义务的能力,主要是指大学的社会公权力。大学本应是传播高尚文化的清廉净土、社会文明的灯塔,但商业文明催生的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不断侵蚀着校园。在权力机制作用下,大学公权力的腐败寻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破坏性。大学公权力治理的关键是加强大学自身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学公权力治理与完善国家监察体系相结合以及大学公权力治理与大学学术治理相结合。依法界定国家监察与大学内部治理的边界,既要防止出现监察盲区,又要避免国家监察权越位滥用。这需要加强学术自律,防止学术权力的寻租与腐败;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遵从大学的学术逻辑与学术规律,回归学术本位。
关键词:大学公权力;国家监察;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大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