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管系刘春湘教授在《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04期,发表《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新格局中的作用》一文。
摘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需要社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从当前社会组织的现实困境来看,社会组织在服务、自治与协商三大维度上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其作用发挥及发挥的程度取决于嵌入其中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影响基层治理行动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资源获取与技术选择,进而影响其行动效果与治理效能。因此,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新格局中的作用,应提供制度、组织、资源和技术四方面的保障。
关键词: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新格局;作用维度